梧州市旅游局职责
梧州市旅游局是梧州市人民政府主管旅游业的直属机构。主要职责是:
一、贯彻执行国家、自治区和梧州市发展旅游业的法律、法规和方针政策。根据市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旅游 工作规范性文件草案。负责旅游行政执法监督、行政复议工作。
二、拟定全市旅游业发展战略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。负责全市旅游资源普查、规划,指导、协 调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。负责旅游景区(点)质量等级评定申报工作。指导旅游度假区建设。参与审核全市重点旅游项目建设。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和信息咨询工作。
三、会同财政部门编制旅游发展资金投资计划。引导旅游业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。研究、指导旅游投资导向。
四、负责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重要旅游促销活动。分析旅游市场动态并提出宣传促销对策。负责旅游对外交往与合作。
五、负责全市入境、出境和国内旅游业务管理。负责申报经营国际旅游业务和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。负责一、二、三星级饭店的评定和四、五星级饭店推荐工作。负责饭店、餐馆、商场旅游接待推荐工作。依法规审核国内旅行社的设立,分社及营业部变更、终止行政备案。组织实施旅游行业各类国家、行业标准,监督、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,指导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处理旅游投诉,保护旅游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。
六、负责全市旅游行业教育培训,组织旅游行业岗位资格考试认证报考工作。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旅游行业协会工作。
七、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旅游产业发展和加强宏观调控管理。指导、监督旅游安全管理,检查旅游保险的实施,协调旅游事故的善后处理。
八、负责旅游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梧州中国国际旅行社、梧州市锦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党群工作。
九、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。 |